谢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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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

起诉离婚怎么分割经济适用房的房产?


来源:南京专业离婚律师 网址:http://njlh.viplaw.cn/ 时间:2021/10/28 15:10:58

  经济适用房是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本市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经济适用房后,并未取得房屋的完全产权。民法典中如何划分离婚后经济适用房的财产?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民法典中经济适用房离婚后如何划分财产

  如果经济适用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一方购买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1、首先要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2、然后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且准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去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可以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上报房管局审核。

  3、上报还要经过复审,由上级房管局按照规定对上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并公示15天。

  4、填写经济适用房申请书主要由家庭人口有多少、收入水平的高低、人均居住面积、生活现状、为什么要买经适房等一些方面入手。还可以在网上找一些范文参考一下。

  5、申请时一定要注意自己的条件,不要为了申请经济适用房,而不择手段。

  案例:

  刘男与王女经人介绍,于2007年8月结婚。2008年8月生一男孩刘男某,现为三年级学生。2012年3月刘男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经济适用住房),2012年4月25日办理了房产证。2014年9月3日刘男用弟弟刘男1的购车指标,购买了一辆迈腾轿车,车牌号×××,行车执照登记人刘男1。该车一直由刘男使用。婚后刘男与王女感情一般,在共同生活期间,因王女与李某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导致双方发生矛盾,刘男于2016年12月诉至法院,要求与王女离婚。

  【证明出轨的证据】

  1、刘男向法庭提交了其给王女所用的手机,手机上有李某在王女家的裸体照片等。

  2、刘男还提供了王女在出租房内与李某同居被抓时的录像;

  3、刘男提交的王女与李某于2015年4月3日至2015年8月6日的通话记录,基本每天王女都在和李某通电话。刘男提供的电话录音中,王女承认与李某有不正当关系。该录音中,刘男称,家里的房子和车子是其赚钱买的。

  【一审法院审理认定】

  1、是否离婚方面。刘男起诉离婚,王女同意离婚,鉴于双方感情已破裂的事实,法院予以准许。

  2、孩子的抚养权。鉴于婚生男孩生活学习现状,从有利于孩子成长考虑,应由刘男抚育,王女负担抚育费为宜。

  3、关于抚育费的给付数额,根据王女的收入情况,法院酌定为每月600元。

  4、夫妻共同债务。刘男称婚后有共同债务166 850元,王女认可80 000元。因刘男未有证据证实其他债务情况,故法院认定债务为80 000元,该债务应由刘男与王女共同偿还。

  5、刘男与王女在银行的共同存款双方应均分。

  6、车辆归属。婚后刘男用弟弟的名额购买迈腾汽车一辆,属于借名购车,且一直由刘男使用,故该车应归刘男使用,剩余未还贷款,由刘男偿还。刘男应给付王女车辆已交首付款和已还贷款的一半款项。

  7、出轨及同居的认定。刘男提交的照片、录音、录像、通话记录足以证明李某出轨。因王女婚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故刘男要求王女赔偿损失,符合法律的规定,法院应予支持,刘男要求200 000元的数额过高,法院酌定为50 000元。王女要求刘男给付赔偿款200 000元,因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8、房屋的分割。根据刘男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经济适用房现房买卖合同和政策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现刘男与王女购买该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故此次离婚,法案对此房不做处理。刘男与王女要求分割此房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判决】

  一、刘男与王女离婚;

  二、刘男某由刘男抚育,王女自二〇一七年四月一日起每月给付抚育费六百元。每月的五日前履行,至孩子年满十八岁时止;

  三、迈腾牌轿车一辆(车牌号为×××)由刘男使用,银行贷款二万元由刘男偿还。刘男给付王女已交预付款和已还贷款共计八万二千四百元。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履行;

  四、共同债务八万元,欠王女3二万元、刘男3三万元、郭某三万元,由刘男和王女各偿还四万元;

  五、存款四千五百九十九元一角二分,刘男和王女各得二千二百九十九元五角六分。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履行;

  六、王女给付刘男损害赔偿金五万元,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履行;

  七、驳回刘男与王女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院二审期间,刘男提供对外借款的证据,但二审法院并未支持,仍然维持了原判。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分割。婚前一方购买的,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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