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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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

涉外结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南京专业离婚律师 网址:http://njlh.viplaw.cn/ 时间:2021/4/1 16:11:47

(一)办理涉外结婚登记的机关,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二)结婚当事人须持法定的证件。申请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本人的身份证户籍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本人护照或其它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系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还须提交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3、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提交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姻健康检查证明。

(三)申请、审查和登记。要求结婚的涉外婚姻当事人应持法定证件和男女双方的照片,共同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结婚申请。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符合我国《民法典》和《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准予登记,1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当事人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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