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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

民法典中离婚后是否支付继子女抚养费


来源:南京专业离婚律师 网址:http://njlh.viplaw.cn/ 时间:2021/3/22 15:19:23

抚养,简单地说,就是“保护并教养”,此既是一种道德要求,也是一种法律原则。作为一种上对下,老对小,长对幼的关系,抚养具有广义之分与狭义之别。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或者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都不是称职的父母或者长辈,理应受到法律与道德的约束。孩子在年幼之时,父母从未履行过抚养的义务,但到了老年之后,又要享受被赡养的权利,让人在情感上确实很难接受。那么民法典离婚后是否支付继子女抚养费呢?

 

一、民法典中离婚后是否支付继子女抚养费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扶养关系的,适用父母和子女关系,继父母和父母离婚后,继父母也是要支付继子女的抚养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二、子女赡养义务的免除情形有哪些

父母子女遇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父母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对子女来说就是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如果被害子女自愿赡养的,法律并不禁止。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父母和子女关系。所以继父母承担扶养责任后,继父母和父母离婚的,继父母可以要求继子女支付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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