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瑛

联系我们

姓名:谢瑛
手机:13913837195
邮箱:13913837195@163.com
证号:13201200811112139
律所: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04A栋14层

首页: 律师文集 > 离婚常识> 正文

离婚常识

离婚诉讼外调解有哪些结果


来源:南京专业离婚律师 网址:http://njlh.viplaw.cn/ 时间:2021/6/9 10:20:46

  一、离婚调解书什么时候给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一般都主持双方调解,如果双方达成一致,会签订调解协议,法院会出具民事调解书。自你们在法院的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字始,调解协议就生效了,也意味着你们已经调解离婚了。调解书只不过是对调解协议的内容的固定而已。离婚调解书一般而言当庭调解的,人民法院当天就可以制作好,由双方当事人签收;如果离婚调解书,人民法院不能当天制作好的,可在调解结束后,双方签字确认调解笔录,之后3-5天人民法院可以将该调解书制作好后送达给各方当事人。你也可以督促法院尽快出具。

 

  二、离婚诉讼外调解有哪些结果

  离婚诉讼外调解一般有以下结果:

  (1)双方和好,继续生活;

  (2)经过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当事人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3)调解无效,双方未能就离婚及相关问题达成协议,要求离婚的一方应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诉讼外的调解不是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也不是离婚的必经程序。婚姻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先经过诉讼外的调解程序,经过哪个机关调解。诉讼外调解不影响婚姻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所以对诉讼外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对婚姻当事人进行强迫调解。

  三、我国关于离婚调解的法律依据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电话联系

  • 13913837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