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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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

子女抚养纠纷法院管辖权


来源:南京专业离婚律师 网址:http://njlh.viplaw.cn/ 时间:2021/7/1 9:46:33

一、离婚的抚养权包括什么条件

离婚时因抚养权产生纠纷的,确定子女抚养权的条件是最有利于子女成长和遵重8周岁以上子女的意愿。一般2周岁以内子女由女方抚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子女抚养纠纷法院管辖权

1、原告就被告。

这是关于管辖权确定的一种原则,意思就是原告如果要起诉被告,那么需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法院去起诉。住所地法院也可以成为户籍所在地法院,是户口薄上登记的地方。

2、原告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时应当选择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这里的被告住所地法院一般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法院。在民事案件中,大部分都涉及到财产和赔偿的问题,为了更好地执行被告当事人的财产,选在被告当事人的住所地就比较方便法院去执行。

3、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这里又出现了一个“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户籍住所地,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也是有管辖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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