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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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

执行遗嘱的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南京专业离婚律师 网址:http://njlh.viplaw.cn/ 时间:2021/5/27 9:54:40

 一、个人的债权怎么立遗嘱

  债权债务是不能立遗嘱的,这正是由于它具有强烈的顾虑,不能代书也不能见证,否则遗嘱的效力就会受到影响。私人贷款的借款人不幸去世之后留下了相应遗产的,继承人应当按照遗产的实际价值向出借人清偿债务。没有遗产的,继承人不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

  有效遗嘱必须具备的要件:

  1、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

  3、保障无劳动能力和无生活来源人权利。

  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处分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

  5、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也就是说,扣回胎儿应继承的份额后,其他继承人继承的遗产才有效。

 

  二、执行遗嘱的程序是怎样的

  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它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设立遗嘱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即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设立效力。遗嘱人一旦死亡,他所设立的遗嘱即具有执行效力,由继承人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开始执行,其过程大致如下:

  1、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容;

  2、编制遗产清册,并予宣布;

  3、继承人或其他人对遗嘱没有争议时,把遗产按遗嘱的要求进行处理。遗嘱一般由遗嘱继承人来执行。

  遗嘱执行人负责保管遗产,并有权提起关于排除妨害继承的诉讼以及参与有关的诉讼活动。如果遗嘱人生前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执行人不称职,则可以由全体继承人参加执行遗嘱;也可以由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指定或撤销遗嘱执行人。

  三、房屋立遗嘱需要公证吗

  通常情况下,立遗嘱并不需要公证,只要是出于本人的意愿,处分的是自己的财产,并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就是有效的。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如对遗嘱内容有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遗产分割协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管理机关根据判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办理过户手续。继承权也要公证遗嘱人死后,遗嘱受益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还需办理继承权公证,证明受益人的合法继承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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