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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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

股份继承遗嘱怎么订立


来源:南京专业离婚律师 网址:http://njlh.viplaw.cn/ 时间:2021/7/20 15:25:49

一、股份继承遗嘱怎么订立

  遗嘱人:×××,男,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现住址:。

  本人×××,在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法律,在×××和×××的见证下郑重订立本遗嘱,并宣布本遗嘱是本人至今为止唯一有效的遗嘱。非本人经合法有效程序,此后的任何文件不构成对本遗嘱的变更、补充或撤销。

  我现在意识清醒,行为自主,能够完全理解自己行为的法律含义并完全自愿订立本遗嘱。我有一次婚姻关系,就是现在的妻子×××,并与之生有一子×××,没有其他或即将出生的子女。我的父母健在。我声明我在本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均为本人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拥有完全处分权。我的遗嘱内容如下:

  一、我位于的房产,系我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全部由我的父母继承,在我死后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若我的父母一方先于我死亡,则由存世的另一方继承。若我的父母均先于我死亡,则全部由我的孩子继承,在孩子成年前由×××代为保管居住。

 

  二、我位于的房产,系我和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属于我的份额,按上述第一条规定继承。

  三、我的银行存款

  四、我现有的债权

  若有遗漏的其他财产,除非此后经我补充,我宣布也按本遗嘱的原则进行分配。

  五、我指定×××和×××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他们共同在我死后启封和公布此遗嘱,并负责我遗产的分配。若其中任何一人先于我死亡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执行职责,则由另一人独自担任我的遗嘱执行人。若两人均不能履行执行职责,则由他们指定的另外的人执行。指定文件须有两人中任何一人的亲笔签名。

  六、我与湖北旗开律师事务所年月日签订的《遗嘱执行法律服务协议》作为本遗嘱的附件,协议中有关遗嘱执行人的指定(包括委托变更指定)、遗嘱执行人的权利、遗嘱执行法律服务费用的支付等有关遗嘱执行的条款,视为本遗嘱的组成部分。

  本遗嘱于年月日,由本人在亲自订立,并由和见证。

  遗嘱人签名:见证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二、遗嘱继承的诉讼时间是多久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遗嘱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同时发生。当然,应当首先确定遗嘱合法有效,否则不适用民法典规定。

  合法遗嘱(如公证遗嘱)在立遗嘱人死亡后,继承人对遗嘱有异议的,应当去法院起诉确定遗嘱的法律效力,没有异议的,按照遗嘱执行,遗嘱继承人可以持遗嘱和立遗嘱人的死亡证明比例财产过户。有的地方则规定先比例遗嘱继承公证书再去过户。这里,如果没有其他继承人有异议,就没有诉讼时效问题,只有需要过户的财产的过户问题。

  但,如果遗嘱有效,其他人侵犯遗嘱指定的财产,遗嘱继承人应当自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2年内起诉,不知道的,起诉时间最长不超过20年。这就是诉讼时效。

  三、如何确定遗嘱的效力

  确定遗嘱的法律效力,会出现三种情况:

  一是法定继承人对遗嘱的有效性有争议又难以达成一致协议的,则遗嘱的法律效力必须经法院的审理方能确认,公证处无权仅凭几个无利害关系证人的证言就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

  二是法定继承人对遗嘱的有效性虽有争议,但最终达成了一致的遗产分配协议的,在向所有的法定继承人落实了协议的真实性后,公证处可以依法定继承方式出具继承权公证书,遗产的分配份额依协议而定。

  三是所有的法定继承人对遗嘱无争议,且向公证处出具了无争议声明,只有在此情况下公证处才能直接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此时出具的就是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决不能因为法定继承的结果与遗嘱指向的是同一人而采用法定继承方式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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